政府信用最好和内衣划清界线

    发布日期:2005-4-28 17:43:47

    政府信用最好和内衣划清界线 
 
  北京律师张显峰最近要把国家质检总局与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告上法庭,因为在这两个部门评选并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某品牌内衣,近日被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到某项技术指标检测不合格,即使这样,这个牌子的内衣还是在“中国名牌产品”的目录上。张律师表示,“如果相关部门60天之内不给回复,我将保留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有专家称,国家质检总局与那个委员会没有权力进行这样的“名牌认证”,这种行政行为不符合《行政许可法》。

  奇怪的倒还不是这种不合格产品居然在“中国名牌产品”名录上,因为那么多的商品,有几个出点毛病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毕竟国家质检总局不是神仙,不可能把所有的名牌产品都监督到天衣无缝的程度。而问题正好出在这里:既然不能保证推荐的产品万无一失,就不应该承担推荐的责任。用政府机构的名义给名牌产品编制名录,并允许企业在商业活动中用做推广,就等于是用政府信用给产品做了一次信誉担保。

  这件事搞笑就搞笑在这里。如果我们按照这个逻辑进行推理,政府信用所进行的担保还真是无所不包。小到避孕套、内衣,大到数码机床、汽车,只要在“中国名牌产品”目录里,就等于政府机构对消费者进行了保证。而政府机构的信用跟内衣什么的联系在一起,总让人觉得这里面有什么东西出了差错。

  政府设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其基本的职责其实很简单,就是设立一个标准,让品质在这个标准之上的产品进入市场,至于这个产品到底好到什么程度,哪怕这内衣结实得像防弹背心都不应该在质监机构的考虑范围之内。

  因为他们的职责是设立最低标准,内衣是否能达到防弹背心的质量,不是他们考虑的问题。政府在这里的信用指标,不是用来推荐某些产品的,而是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既然如此,政府机构用自身信用为产品担保就纯粹是个越权问题。产品到市场上,不合格的时候才要政府有关机构来过问,只要在最低标准之上,政府机构既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用自身的信誉为产品的品质与名气做担保。

  政府相关机构的这种越权操作,其后果不是简单地把自己的信用交给了一件不合格的内衣,而是在毁坏相关所有产品的信用,最后毁坏的是政府的信用。

  其实承担这种评选的组织应该是与政府无关的民间机构。商品面对的是市场,只有使用者的组织才有资格评选。政府机构在这方面,是没有资格与权力来越俎代庖的。之所以目前还是由政府机构主导,除了民间消费者组织还不成熟外,政府相关机构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是最重要的原因。有权力进行认证或者评选,无疑会得到经济上的利益,这在我们这里几乎是一个“常识”,而这种利益是用整个政府信用做代价进行交换的。政府信用是政府最大的无形资产,用这个无形资产去换取部门或者机构自身的利益,恐怕是另一种“资产流失”了。

  这种政府的无形资产建立起来很难,毁起来却容易得很。这次是内衣,下次说不定是牙膏,再下次可能是水龙头。一个政府机构的信用整天跟这些东西挂在一起,我个人感觉是够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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